2026-02-27
苏建函价〔2026〕2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的通知》(苏建价〔2025〕57 号文)精神,我厅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了建筑市场劳务用工价格变动情况测算,全省建筑市场劳务用工总体价格平稳。经研究,以 2025 年下半年为基期,2026 年上半年全省各设区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指数均为 1.0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 年 2 月 27 日
转载自 jsszfhcxjst.jiangs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