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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正在建立和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03年4月7日16时14分51秒

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日益受到人们关注,而对于设计质量却未加以重视,甚至对于施工设计图需过审查关尚鲜为人知。从去年底以来,我国正式开始依法构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至今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建立了176家甲级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审查面正在逐步扩大。

  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传出消息:1997年12月,建设部依照《建筑法》,在上海、武汉、合肥、福州等7个城市推行施工图审查试点,摸索出一套运行机制和操作规程。随着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更是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去年底,全国开始正式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

  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设计中的不足和隐患,在工程实施后很难得到纠正和弥补,施工图的好坏直接影响建成后的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在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之前,建设方在勘察设计市场上的行为是缺乏有效制约的,社会上“勘察设计质量是工程建设质量的根本”意识十分淡薄,一些低素质的建设方为节省设计费而不顾质量等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设计单位往往受制于业主,违心地服从建设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的甚至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前的质量检查,都是在事后进行,即使发现问题,也很难弥补;近几年一系列恶性重大工程事故就是出在设计问题。而设计审查,则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把关,在图纸交付施工之前头发现设计问题,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是非常有效的质量保证手段。

  建设部勘察设计司林选才司长介绍说,施工图审查制度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审查的内容、程序、人员要求等方面都需要建立一整套规范的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专业部门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制定规范的相关专业技术审查办法,尽快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分专业审查”的模式,提高审查效率,更要加强审查机构和审查人才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把好建设工程质量第一关。

  建设部要求今年内全国建筑工程审查面要达到80%、市政工程审查面达到50%,审查区域扩大到县区一级。下半年,建设部将组织专家对施工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新闻背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定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认定的审查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地基基础、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和公众利益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法律依据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技术性法规。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和惯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并在罚则中明确,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对建设单位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铁路、交通、水利、通讯等专业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也规定管理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是从九十年代开始以抗震审查为依托,在结构安全性审查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目前审查技术安全项目条款有千余个,是把好建设工程质量的第一关。每个项目审查包括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程序性审查包括是否符合基建程序、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及设计成果是否合法、有效,合同是否备案、是否执行收费标准。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工程的安全性和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审查专业逐步扩展到消防、人防、环保、通信管线、燃气、节能、幕墙等专项设计审查。审查合格后,核发批准通知书及《勘察设计准用证》,与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起构成了政府对基本建设的管理框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仅可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同时也起到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作用。如对人防建设的要求、对方便残疾人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对楼房设置电梯的要求,都是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更主要强调社会效益。 (中国建筑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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