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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再评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
发布时间:2003年2月10日10时38分39秒

从2003年1月1日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不再评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由省土地估价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进行资信等级评定。

    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介绍,新建立的土地评估机构,经省国土资源厅资格认定后予以注册,原已取得估价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直接向省协会申请注册,注册结果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由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对在省内执业的土地评估机构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协会将制定出台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守则、行业规范,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准则、规则等,加强对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的培训,研究探索防范评估风险的技术措施,保证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独立、客观、公正从事土地估价业务。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明祥说,土地估价和地价管理事业在改革中产生,在改革中发展,更应该在改革中继续发展壮大。2001年国务院15号文件对新时期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土地估价和地价管理作为土地资产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应当抓住机会,把握好机遇,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王明祥强调,国土资源部改革现行的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这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为适应改革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部237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去年下发了397号文件,明确从2003年1月1日起,省国土资源厅不再评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由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进行资信等级评定。资质与资信看起来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不同,意义更不一样,标志着市场的成分重了,对土地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要从行政管理为主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为主转变。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当改变思路,将一些不宜再管的事以及一些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省协会进行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土地估价行业撒手不管,而是从培育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入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积极引导,规范管理,使得土地估价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王明祥还说,省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要根据国土资源部237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制定出台土地评估行业自律守则、行业规范、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准则、规则等。同时要加强对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的培训,研究探索防范评估风险的技术措施,保证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应该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自律的要求,加强对土地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绝对不能照搬照套行政管理过去的老办法,要有创新的思路。特别是要研究制定资信等级的评定标准和监管措施。资信等级的评定应主要从执业水平、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委托方评价、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土地评估业务年收入、土地资产评估总额或土地评估项目总数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评,确定机构的资信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以便让市场选择中介机构。

    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黄克龙认为,建立资信等级制度是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发展壮大的新机遇,也是新的挑战。江苏省按照“政府监督指导、协会自律管理、企业自强自立”的原则规范土地评估市场,实现了从行政管理为主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为主的重大转变。省行业协会制定了资信等级评定办法,评定结果由省国土资源厅向社会发布。强化资信等级的管理,增强了评估机构和人员的社会透明度,也强化了评估机构的责任感。

    江苏省苏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张其宝说,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实行行业自律以后,在客观上要求中介机构增强风险意识,努力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评估质量,将执业风险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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